临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溪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溪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内设各岗位,镇级各部门: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溪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遵照执行。
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此文公开发布)
临溪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各类突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促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石公发〔2024〕32号《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集中开展镇村属地管理落责、道路隐患治理攻坚、见警率管事率提升、突出违法严查严管、客货源头风险清剿“五大行动”为抓手,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三下降一杜绝”(全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同比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和“三个一批”(优先治理一批翻涉坠水高风险路段,严厉打击一批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挂牌整治一批推进不力、事故高发的单位)工作目标,筑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切实为新中国成立75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华军任组长,临溪派出所所长徐贞波任副组长,黄水交巡警中队,临溪派出所,镇应急管理岗和各村(居)民委员会驻村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管理岗,由朱理国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统筹等。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近3年内农村地区发生过翻坠事故的道路,载重货车高频率通行道路,“弯坡+临水临崖”组合路段、漫水路(桥)、临山坪塘、水库、电站等临水高风险路段,以及森林防火通道、农业生产便道和机耕道、下河道、水利后扶路等非标路。
(二)重点车型:农村客运车辆(含通行农村地区的公交车辆)、货车、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车)、拖拉机和老年代步车。
(三)重点违法:客运车辆、面包车、摩托车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低速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非法营运。
(四)重点企业:客货运输企业、砂石矿山等涉工程货运重点源头单位、农村用工大户等。
四、整治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集中开展镇村属地管理落责行动
1. 落实盯防责任。持续深化农村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切实履行镇村道路隐患排治、委托执法、宣传教育等职责。各村(居)民委员会支书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村(居)民委员会安全协管员为所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直接责任人。对辖区低速三四轮车,采取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包社、村社干部包车三级联包方式,负责落实对车主及驾驶人的日常督促、教育提醒。各责任人对夏季农村用工大户,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上门警示。
2. 加强检查执法。按照县道安办要求,每旬“镇主要领导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不少于2次”要求,落实带队上路执法检查,镇应急管理岗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上路执法或驻站执法,每次不少于3小时,每周要有委托执法战果。同时,加强辖区重点源头单位监督检查,原则上每月至少全覆盖检查1次。
3. 加强网格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探头“前哨”作用,将交通安全巡查、宣传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内容,实施网格管理,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时劝阻、制止各类交通违法,并将发现的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通报镇应急管理岗处置。
(二)集中开展道路隐患治理攻坚行动
1. 开展涉路重点隐患专项排查。各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要加强对辖区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隐患、事故多发点段、涉路地质灾害风险的专项排查。7月上旬前,要参照公路路侧护栏排查要点(详见附件1),全面排查路侧护栏应安未安,以及虽安装有护栏但存在缺口、损毁未及时修复等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详见附件2),切实摸清底数,并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治理计划。对排查出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分级分类完善隐患台账,建立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数据库。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治的隐患,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并强化叫应熔断。
2. 突出轻重缓急加强攻坚治理。加强监管,加快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安装进度,按照轻重缓急的不同程度对农村公路隐患路段及时设置安防护栏。对“弯坡+临水临崖”等极易发生翻坠事故的高危路段,以及近3年已经发生过翻坠事故,但存在临水临崖护栏隐患的路段,结合实际情况优先实施治理,符合条件的纳入生命护栏建设。对设置在车流量大、载重货车通行频率高等路段的农村客运停靠站点,结合实际完善减速带、爆闪灯等安全设施。
3. 全力整治桥隧和漫水路(桥)隐患。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漫水桥、四五类危桥(隧道)及宽路窄桥整治,2024年底提前完成四五类危桥改造任务,实现全农村公路路网危桥动态清零。加快推动漫水路(桥)及宽路窄桥改造处置,及时设置标志标识,按照属地原则,完成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整治,保障农村公路运行安全。
4. 加强农村地区非标路安全管理。以森林防火通道、村民“一事一议”路、农业生产便道和机耕道、下河道、水利后扶路及农家乐、果(菜)园自建路等非标路为重点。7月上旬前开展一次专项排查,摸清实情底数、分类建档造册(详见附件3),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按照“党政主导、部门共管、分级负责”和“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督促形成辖区非标路底数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张清单,并立足有效防范坠水坠崖事故,评估风险,因地制宜,综合采取完善警示提示标志、增设安防设施、限制车型或禁止车辆通行等措施进行分类处置。
5. 严格落实禁行路段物理隔断措施。对辖区已明确禁止车辆通行的高风险道路(包含公路及自建路、农业生产便道、人工下河道、森林防火通道、水坝堤坝等其他路段),以及禁止9座以上客车通行的四级及以下道路,7月上旬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逐点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对明确禁止车辆通行但未设置有效物理隔断措施的非公路路段,督促落实限宽墩等“人进车不进”的物理隔离措施,有效防止各类车辆驶入,对四级及以下道路未设置禁止9座以上客车通行标志的,落实禁令标志设置,加强巡查管控和劝导制止,禁止9座以上客车驶入。
(三)集中开展见警率和管事率提升行动
1. 黄水交巡警中队,临溪派出所,镇应急管理岗要加强联合执法,科学排岗设点,精准上勤用警,重点加大对事故多发、交通违法突出路段,以及大车流路段、人车流密集区域的人员投放,加强显性用人,着力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作为率。
2. 镇应急管理岗要做好镇村道路执勤执法安排,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上路执法或驻站执法,每次不少于3小时。
3. 强化检查震慑。紧盯农村客运车辆、货车、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和老年代步车“六类重点车型”,加大路面检查震慑,落实面对面宣传警示。
(四)集中开展突出违法严查严管行动
1. 严查严管农村“两违”违法。严格落实“逢赶集赶场必有两违整治安排”要求,围绕“一早一晚”群众集中出行重点时段和出入场镇、通往种植、农家乐等重点路段,严查严处客运车辆、面包车、摩托车超员,低速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原则上每天应有农村“两违”查处战果。
2.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以辖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郊结合部、出入村镇等道路,以及夜间凌晨等时段为重点,制定酒驾醉驾整治日历,加强严查震慑,原则上每周安排不少于1次集中整治行动、每次整治不少于3小时。(责任科室:镇应急管理岗、综合执法岗)
3. 加强涉旅涉货严管整治。即日起至行动结束,每月逢5、逢10开展全市“交安”联合执法行动,针对性加强货车、旅游包车、非营运大客车、7座以上面包车、网约车等涉旅涉货重点车辆路面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货车超限超载,“两非一租”车辆违规参与旅客运输、网约车违规运营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4. 加强部门联合惩戒。相关岗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开展联席会商,畅通超限超载有关信息、“两非一租”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线索移交渠道,统一证据标准,明确移交时限。对于货车超限超载,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将超限超载相关信息及符合“一超四罚”人车企信息抄送交通部门,由交通部门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落实处罚。
(五)集中开展客货源头风险清剿行动
1.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把关。镇应急管理岗联合临溪派出所对客货运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近3年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上一年度诚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12个月内有过3次及以上超速、疲劳驾驶或脱离动态监控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等情形的道路客运驾驶员,依法依规处置并举一反三加强针对性警示教育。
2. 加强运营车辆安全管理。针对夏季高温、车辆自燃爆胎事故多发易发风险,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要求,强化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确保车辆电路、油路、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以及安全带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及时提醒纠正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
3. 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要求,指导运输企业健全完善企业内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强化农村客运班线和通行农村地区公交线路隐患排查,对道路通行条件、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及地质风险灾害进行排查预警,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时应停尽停,严禁涉险运营。要对整治期内农村客运事故进行收集,逐一复盘、举一反三、做好警示教育。
五、重点时段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进五大行动,突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暑期出游和避暑集中地交通管理、烟叶采收、强降雨恶劣天气等阶段重点。
(二)突出秋季开学、农村秋收、中秋节等阶段重点,进一步加大联合整治力度,突出重点,集中攻坚。
(三)突出新中国成立75周年、国庆节假期交通安保,加强巡查检查和执法力度,严防严控、确保安全,并全面盘点总结,固化有效做法,完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紧密结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做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及推进。
(二)加强协同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围绕农村地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超限超载治理、道路客运联合监管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分工和协同落实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要加强协作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的宣传造势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整治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迅速掀起整治行动宣传警示攻势。行动期间,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引导道路客货运企业规范守法经营,采取视频连线、随警作战等方式,广泛宣传报道整治战果,强化严查严管震慑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加强整治工作信息报送,由应急管理岗巫夏鑫负责信息报送。
附件:1. 普通公路路侧护栏排查要点
2. 护栏隐患排查台账
3. 非标路基础台账
附件1
普通公路路侧护栏排查要点
依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涉及规范》(JTGD81-2017),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符合设置路侧护栏的9种情形,以及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6〕41号),应将①道路沿线的路侧陡崖、深沟路段和高填方、高挡墙路段(陡崖、深沟深度和填方、挡墙高度大于或等于6米);②路侧距离路肩边缘3米内有江河、湖泊、沟渠、沼泽等路段,路侧无护栏或护栏存在损毁、缺失不能满足规范要求作为排查范围。
如属于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可依据《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3381-03-2024),将小半径曲线路段车行道边缘线外侧3m内,或其他路段车行道边缘线外侧2m内的以下情况作为路侧护栏设置排查范围:一是深度大于4m的悬崖、深谷、深沟等;二是江、河、湖、海、沼泽等水深1.5m以上水域;三是村民房屋位于小半径平曲线外侧或下坡坡底路侧;四是边坡坡度陡于1:1,且填方大于4m;五是急弯或连续下坡路段小半径平曲线外侧,且填方大于4m。
附件2
护栏隐患排查台账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行政区 划 |
所属镇(街道) |
路线名称 |
道路行政等级 (国道、省道、县道、镇道、村道、其他) |
隐患位置 |
隐患类型 |
路侧环境道路线型 |
是否属于小交通流量农村公路(是、否) | ||||||||||
起点 |
终点 |
长度 (公里) |
经纬度 |
护栏 缺失 |
护栏 间缺 口 |
护栏 损毁 |
防护 能力 不足 |
是否 临水 |
是否 临崖 |
如临崖 高度 (米) |
是否 急弯 |
是否 陡坡 | ||||||
注:此次排查梳理,重点排查“路侧护栏应安未安,以及虽安装有护栏但存在缺口(1米以上)、损毁未及时修复”等隐患。
附件3
非标路基础台账
单位:责任领导:联系人:联系电话: | |||||||||||||||||
序号 |
镇(街道) |
类型(1.森林防火通道、2.“一事一议”路、3.农业生产便道、机耕道 、4.下河道、5.山坪塘、田改塘路/6.水利后扶路、移民路、水库和电站堤坝路/7.农家乐、镇村游、果(菜)园自建路/8.其他) |
路段建设 |
路段管理 |
路段信息及技术指标 |
群众日常 生产生活 行车需求 情况(无/ 较少/较 多) |
该非标路 采取的管 理措施 (完善设 施、限制 车型驶入 、物理隔 断禁行) |
备注 | |||||||||
路段建设部门(单位) |
建设时间(某年某月) |
建设执行的标准和程序标准 |
路段管理 部门(单 位) |
管理责 任人 |
位置描述 (具体位 置点位+ 所连接道 路名称) |
路段里 程长度(米) |
路面宽 度(米) |
最小 圆曲 线半 径 (转 弯半 径) |
最大 纵坡 (% ) |
是否临 水临崖 |
是否存在 急弯或陡 坡或弯坡 组合+临水 或临崖高 危组合路 段/如有, 简要描述 主要治理 措施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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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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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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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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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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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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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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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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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